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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

发布:2015-07-12 22:08,更新:2010-01-01 00:00

 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,2014年广西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,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8.1%,建筑节能领域总体运行状况良好。

  据了解,2014年广西全区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8.1%,新增建筑节能107万吨标准煤。17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项目进展顺利,已有14个示范市县超额完成示范任务。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监管方面,已建成1个省级节能监管平台,南宁市、柳州市、桂林市均建成市级平台。南宁市荣获“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”。

  公益性公共建筑、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宁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,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各市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项目建设。11个绿色建筑通过设计标识评审,其中南宁裕丰·英伦项目通过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运行评价标识认证,实现广西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零的突破。

  在墙体材料革新和高强钢筋应用方面,广西列入2014年国家第二批19个市县“限黏”、“禁实”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;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63%,节省能源约140万吨标准煤;实施27家新型墙材示范企业工程建设,钦州市钦北区、南宁市兴宁区分别淘汰关停31家、74家落后砖厂。2014年全区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已经达到建筑使用钢筋总量的85%以上,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要求在2015年使用率达65%以上的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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